落雁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猪八戒小说网www.liga4d.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姜小白跟凌云两人吃饱后开始寻找晚上的栖息地,按照他们的计划是先找一处山洞,然后由凌云用火焰将其烘干供两人过夜。就目前的情形看,地面上难得有能像以前那样可以居住的地方,高楼大厦都成了瓦砾,甚至于不复存在,人类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显得十分渺小,沧海桑田,当日觉得这个词语难以理解,如今赤裸裸地展现在了眼前。

他们俩终于来到了一处高地,几块大岩石堆搭在一起,有一处较大的空隙看着可以利用。姜小白突然发现在空隙的深处闪现着晶莹的黑光,仿佛能吸走人的双眼一样,他提醒凌云道:“小心!”凌云立马双手燃起了两团火苗,道:“有什么东西?”

姜小白答道:“有诡异的黑光,不知是否又是啥毒物。”凌云问道:“毒蛇吗?”

两人面对着这种情况不由迟疑起来,是进是退一时间不好抉择。姜小白道:“眼下天色又将暗下来,别的地方也不见得有此处好些,我看那团黑光并没有移动,让我来试试深浅。”说着便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进去,只听啪嗒一声,石头扔在了石壁上边。凌云卯足了精神,想着怎么用火球攻击,却发现一点动静都没有,便问姜小白道:“情况怎么样?”

姜小白又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这次像是打到了什么东西上,并没有发出石头相撞的声音。他又盯着前方看了好一会儿,道:“那东西一直没有动静,刚才确实被我打到了。”

凌云道:“既然如此,我也来试试。”说着便将手中的火苗扔了出去,那火苗好似一枚弹药,又像火把,照亮了整个空隙,俩人这才看了个清楚,是一只大龟被卡在了石头缝里。

姜小白道:“看起来是只鳄龟啊。看它的情形并不能动弹,不过咱们也别大意了。”凌云道:“要不然我再给它一火球,也看看火球的威力。”说着便又想扔火球出去。

姜小白阻止道:“我刚才看到它体内的黑光流转了一下,像是跟咱们求救,先让我来试试。”说着便伸出了手,姜小白看到自己体内的紫色光亮逐渐延伸出一道丝线出来,慢慢探入到鳄龟的体内,他仔细感受鳄龟的波动,果然这家伙是在向他求救,并且答应认姜小白为主人。姜小白将自己的那团光丝留了一段在鳄龟体内,突然心神俱震,幸亏凌云在旁边一把扶住,才没有一头栽倒。

凌云忙问道:“这是咋了?它对你进行攻击了?”半晌姜小白才回答道:“我收了它作为灵宠了,只是初次分化自己的光源,仿佛被切掉了一部分精神。”凌云恍然道:“奥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第四十九次重生洪荒

第四十九次重生洪荒

不想炖佛跳墙的盅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是为定数,也是命数。 这‘一’,轮转至今已然经历四十八次洪荒的诞生与毁灭。 我,灵清,这一次必将超脱洪荒!
玄幻 连载 55万字
符鼎之破夜凌霄

符鼎之破夜凌霄

实俗不可医
“你我有缘,可否稍等片刻?” “道长所为何事?” “吾观你乌云遮面,印堂发黑,周身煞气升腾,命犯太岁,今日恐有雷光之灾?” “道长,今日八月十五,明月高悬,星斗满天,连一点雷雨的迹象都没有。何况我只听说过血光之灾,却从来不曾听闻有雷光之灾!”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你我有缘,我赠你金符一道,或可让你遇难呈祥,转危为安。” “道长,此金符多少钱?” “出家人不说钱,说缘。” “那敢问道长
玄幻 连载 0万字
合欢宗剑仙

合欢宗剑仙

我连配角都不是
++ (目前已写50万字,剧情战力都在掌控中,被烂尾和太监毒害的读者不用担心,可以多看几章试试。) 本已了却凡尘恩仇,准备一心向道修仙的陆星河,不曾想竟意外被拐到合欢宗。 这让他陷入深深怀疑:“难道我还未成大道,就要在红尘中堕落?” 但是随着深入了解,他逐渐发现,这个合欢宗似乎与传闻中不一样,背后靠山更是神秘强大。 于是他随遇而安道:“也罢,先在这里待着,谁说在合欢宗就不能好好修仙?”
玄幻 连载 209万字
全天下都与我为敌

全天下都与我为敌

韩北继的小说
文案1 陆龄活着,那时天下还不知仙术为何物,他就已经修成正果成为史上第一个半人半仙的师尊。后来他捡了个孩子收做徒弟,接着遁入魔教走火入魔,结局被年幼的乖徒儿一刀捅死扔进火山化为灰烬 他复活后,时代变迁已过去整整十年,天下遍地仙门,人均仙法加身。陆龄心想,自己作为第一师尊怎么也得统治个世界才说的过去。随后运功做法,吐气纳息,一声怒吼,还没来得及发作就被孝顺的乖徒儿一耳光呼在地上 陆龄捂着滚烫的脸颊,
玄幻 连载 10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
剑鸟

剑鸟

安一隅A
又名 剑鸟,一名凤,一名鸾,一名凰。 安羽凡历时三年爬上登天梯,拜入天下第一大门派天龙门,但因诡异经历不受待见。 屡遭欺辱之后,他愤而展示出神秘力量,却又遭人嫉妒并陷害。 好在机缘巧合,他历经万千磨难,九死一生,终于涅盘重生!
玄幻 连载 10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