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文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猪八戒小说网www.liga4d.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即便有着圣光护体,但莫尼格尔依旧感觉这一击被拍得内脏翻江倒海。这种恐怖的力量,是莫尼格尔之前从没有体会到过的。他曾经一度以为,能够在力量上重创自己的,应该就是有天神族的那两三位而已。不过这个想法直到今天算是彻底作废了。不管是什么给予他如此一击,其所传递给他的力量,都已经是极度恐怖的存在。

而在被拍飞后,于空中的飞行中,莫尼格尔打眼看去,只见给予自己如此重击的,竟然是那条被自己贯穿头颅的鳄鱼!?

怎么回事?

随着莫尼格尔在心中提出这个疑问后,他便狠狠的撞在了旁边的山壁上面。这是他和滕飞之前观察亡灵士兵所站立的那座小山,再往上就是他们之前跃下来的平台。

轰!

随着一声巨响,莫尼格尔整个人都被砸进了身体之中。随着不断从身边溅开的石头,莫尼格尔终于在山石中间停了下来。紧跟着,一股热浪从胃中翻腾起来,而莫尼格尔则又凭借着过人的意志力将即将喷出来的血又重新咽回了肚子中。

随后,莫尼格尔再次张开圣光护盾,然后慢慢的从山石的缝隙中重新走了出来。他能够感知到,亡灵士兵重新见到他时脸上所浮现出来的惊讶神情,仿佛在他们眼中,自己才是那个无法理解的怪物。不过此时莫尼格尔的对手,终究不是那些羸弱的士兵。他需要面对的,是号称亡灵族四骑士之一的魉,以及那条不知道为什么还活着的狂暴巨兽。

“咦咦咦咦咦咦!”在魉一阵奇怪的笑声后,他才对着莫尼格尔大声说道,“怎么样?是不是没想到?我这宠物,跟我是一体的,你以为你穿透了它的脑袋就完事了吗?我告诉你,只要我有一口气在,它就永远也不会死去!这是和我缔结了灵魂契约的宠物,是女巫之祖赐予我的礼物!”

“原来是这样 ...”莫尼格尔用不大的声音自言自语道,“那我直接杀掉你不就好了。”因为莫尼格尔的声音并不大,所以魉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再加上两人此时距离遥远,所以魉根本就看不出莫尼格尔的嘴唇抖动。当然,莫尼格尔是不是说了什么,这对魉来说也并不在乎。他此时心中便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将面前这位传说中的首席骑士彻底抹杀!

当魉还只是一个幼小食人魔的时候,他便是被当做宠物贩卖到沼泽之地的。那是一片非常神秘的地方,沼泽中终日弥漫着大雾,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去到那里的,更不知道进入沼泽后又走了多少的路程。他只记得,当他被从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第四十九次重生洪荒

第四十九次重生洪荒

不想炖佛跳墙的盅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是为定数,也是命数。 这‘一’,轮转至今已然经历四十八次洪荒的诞生与毁灭。 我,灵清,这一次必将超脱洪荒!
玄幻 连载 55万字
符鼎之破夜凌霄

符鼎之破夜凌霄

实俗不可医
“你我有缘,可否稍等片刻?” “道长所为何事?” “吾观你乌云遮面,印堂发黑,周身煞气升腾,命犯太岁,今日恐有雷光之灾?” “道长,今日八月十五,明月高悬,星斗满天,连一点雷雨的迹象都没有。何况我只听说过血光之灾,却从来不曾听闻有雷光之灾!”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你我有缘,我赠你金符一道,或可让你遇难呈祥,转危为安。” “道长,此金符多少钱?” “出家人不说钱,说缘。” “那敢问道长
玄幻 连载 0万字
合欢宗剑仙

合欢宗剑仙

我连配角都不是
++ (目前已写50万字,剧情战力都在掌控中,被烂尾和太监毒害的读者不用担心,可以多看几章试试。) 本已了却凡尘恩仇,准备一心向道修仙的陆星河,不曾想竟意外被拐到合欢宗。 这让他陷入深深怀疑:“难道我还未成大道,就要在红尘中堕落?” 但是随着深入了解,他逐渐发现,这个合欢宗似乎与传闻中不一样,背后靠山更是神秘强大。 于是他随遇而安道:“也罢,先在这里待着,谁说在合欢宗就不能好好修仙?”
玄幻 连载 209万字
全天下都与我为敌

全天下都与我为敌

韩北继的小说
文案1 陆龄活着,那时天下还不知仙术为何物,他就已经修成正果成为史上第一个半人半仙的师尊。后来他捡了个孩子收做徒弟,接着遁入魔教走火入魔,结局被年幼的乖徒儿一刀捅死扔进火山化为灰烬 他复活后,时代变迁已过去整整十年,天下遍地仙门,人均仙法加身。陆龄心想,自己作为第一师尊怎么也得统治个世界才说的过去。随后运功做法,吐气纳息,一声怒吼,还没来得及发作就被孝顺的乖徒儿一耳光呼在地上 陆龄捂着滚烫的脸颊,
玄幻 连载 10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
剑鸟

剑鸟

安一隅A
又名 剑鸟,一名凤,一名鸾,一名凰。 安羽凡历时三年爬上登天梯,拜入天下第一大门派天龙门,但因诡异经历不受待见。 屡遭欺辱之后,他愤而展示出神秘力量,却又遭人嫉妒并陷害。 好在机缘巧合,他历经万千磨难,九死一生,终于涅盘重生!
玄幻 连载 10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