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竹要中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猪八戒小说网www.liga4d.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时的陆鸿看向另一具尸首,脸上的皱着眉头,眼中含泪,蹲在一旁干呕了起来,当年逃荒之时陆鸿也没少见过各种尸首,他自认为能正视这具尸首,但是一想到此人是死于自己之手,而且尸首被光刃一分为二拦腰斩断,内脏肠子散落一地,看着这么恶心吓人的一幕,这让陆鸿一时间竟也难以接受。

一炷香后,陆鸿擦了擦眼中的眼泪,脸上露出了坚毅之色,这时的他已经想通了,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了解,他已经知道修仙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就算自己不争不抢安心修行,也会有人来抢夺资源,所以为了让自己变强,让自己不被掠夺,让自己活下去,自己必须要改变,必须要变强,必须要正视死亡。

“让我看看你是谁。”平复好心态后,陆鸿伸手把那人的面罩摘了下来,“竟然是李华!那另一个被烧成白灰的恐怕就是冯玉了。”

为了验证自己所想,陆鸿把白灰之中的储物袋拿起,因为原主人已死,储物袋上没有了主人的神识标记,陆鸿的神识很轻易的就进入了储物袋中并从中拿出一块令牌。

这块令牌跟陆鸿精英弟子的身份令牌很相似,只是令牌上“精英”二字换成了“普通”,而令牌反面凌云峰的图象则是被淡淡的云层遮住,只能隐约看出凌云峰的样子。

看着令牌上冯玉的名字,这证实了自己的猜想,陆鸿心中反而升起一阵莫名的悲哀之情,原本他对李华和冯玉两人的感觉还不错,特别是李华,他更是把陆鸿领进凌云宗之人,没想到现在竟是这番场景,这也让陆鸿更加真切地亲身体会到修仙界的残酷。

陆鸿摇了摇头,把飞剑放回李华的储物袋中,然后将他们二人的储物袋都收了起来,又施展了火球术将李华的尸体也化为了一团白灰,最后他将二人的在这世间最后仅存的一丝痕迹也埋入了地下,然后陆鸿启程返回凌云宗。

返程之路十分顺利,陆鸿没有遇到半分意外,看到凌云宗的山门,陆鸿心中感叹道:“我早该想到的,整个燕云山脉都是凌云宗的势力范围,也包括山脉深处的密林,那里怎么可能会有结丹期修士的宝藏呢。”

陆鸿回到宗门内,立马找到了师父,把李华和冯玉的储物袋交给齐长平,并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师父。

齐长平听完后,并没有责备陆鸿,反而夸奖说道:“鸿儿,你还年少,不要自责中了圈套,为师如你这般年龄之时还不如你嘞。”

最后齐长平把李、冯二人的令牌留下,把储物袋递还给陆鸿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第四十九次重生洪荒

第四十九次重生洪荒

不想炖佛跳墙的盅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是为定数,也是命数。 这‘一’,轮转至今已然经历四十八次洪荒的诞生与毁灭。 我,灵清,这一次必将超脱洪荒!
玄幻 连载 55万字
符鼎之破夜凌霄

符鼎之破夜凌霄

实俗不可医
“你我有缘,可否稍等片刻?” “道长所为何事?” “吾观你乌云遮面,印堂发黑,周身煞气升腾,命犯太岁,今日恐有雷光之灾?” “道长,今日八月十五,明月高悬,星斗满天,连一点雷雨的迹象都没有。何况我只听说过血光之灾,却从来不曾听闻有雷光之灾!”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你我有缘,我赠你金符一道,或可让你遇难呈祥,转危为安。” “道长,此金符多少钱?” “出家人不说钱,说缘。” “那敢问道长
玄幻 连载 0万字
合欢宗剑仙

合欢宗剑仙

我连配角都不是
++ (目前已写50万字,剧情战力都在掌控中,被烂尾和太监毒害的读者不用担心,可以多看几章试试。) 本已了却凡尘恩仇,准备一心向道修仙的陆星河,不曾想竟意外被拐到合欢宗。 这让他陷入深深怀疑:“难道我还未成大道,就要在红尘中堕落?” 但是随着深入了解,他逐渐发现,这个合欢宗似乎与传闻中不一样,背后靠山更是神秘强大。 于是他随遇而安道:“也罢,先在这里待着,谁说在合欢宗就不能好好修仙?”
玄幻 连载 209万字
全天下都与我为敌

全天下都与我为敌

韩北继的小说
文案1 陆龄活着,那时天下还不知仙术为何物,他就已经修成正果成为史上第一个半人半仙的师尊。后来他捡了个孩子收做徒弟,接着遁入魔教走火入魔,结局被年幼的乖徒儿一刀捅死扔进火山化为灰烬 他复活后,时代变迁已过去整整十年,天下遍地仙门,人均仙法加身。陆龄心想,自己作为第一师尊怎么也得统治个世界才说的过去。随后运功做法,吐气纳息,一声怒吼,还没来得及发作就被孝顺的乖徒儿一耳光呼在地上 陆龄捂着滚烫的脸颊,
玄幻 连载 10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
剑鸟

剑鸟

安一隅A
又名 剑鸟,一名凤,一名鸾,一名凰。 安羽凡历时三年爬上登天梯,拜入天下第一大门派天龙门,但因诡异经历不受待见。 屡遭欺辱之后,他愤而展示出神秘力量,却又遭人嫉妒并陷害。 好在机缘巧合,他历经万千磨难,九死一生,终于涅盘重生!
玄幻 连载 108万字